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风校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争做“创先争优”的典型,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注册的全日制三年制大专学生、五年制大专学生、普通中专学生及其班集体。
第二条 评奖的奖项
本办法奖励范围包括学校层面评选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本办法所指的先进班集体包括学院层面评选的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的先进班集体。
第三条 评奖的奖项、评选比例
1.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后两年学生评奖的奖项、评选比例情况:
项 目 |
评选范围 |
奖励人数及金额 |
评选 时限 |
奖学金 |
三年制大专 五年制大专后两年班级 |
一等1名,每人奖励1200元 |
学年 |
二等2名,每人奖励1000元 |
三等3名,每人奖励800元 |
昆铁励志奖学金 |
每班2人,每人奖励600元 |
学年 |
三好学生 |
每班2人,每人奖励300元 |
学年 |
优秀学生干部 |
系 部 |
不超过指定班级数*2,每人奖励200元 |
学年 |
先进班集体 |
不超指定班级数的30%,发放奖状 |
学年 |
2.普通中专及五年制大专前三年学生评奖的奖项、评选比例情况:
项目 |
评选范围 |
奖励比例及金额 |
评选 时限 |
奖学金 |
普通中专、五年制大专前三年班级 |
一等1名,每人奖励600元 |
学年 |
二等2名,每人奖励500元 |
三等3名,每人奖励400元 |
四等4名,每人奖励200元 |
三好学生 |
每班2人,每人奖励100元 |
学年 |
优秀学生干部 |
每班2人,每人奖励100元 |
学年 |
先进班集体 |
全 院 |
不超过指定班级数的30%,发放奖状 |
学年 |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凡申报本办法优秀学生相关荣誉称号者,均需按要求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五条 参评范围
(一)奖学金
每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凡我校按国家计划招收且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大专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励志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加过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且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三年制大专学生和五年制大专学生(后两年)。
(三)三好学生
学年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
(四)优秀学生干部
在校内担任任何级别的学生干部满一年,均具备评选资格。
(五)先进班集体
各系部在校满一年及以上的行政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 评选条件
(一)申报个人奖项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进步;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4.参评学年内无旷课、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弄虚作假行为。
(二)申报个人奖项其他条件
1.奖学金
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评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2.励志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加过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且学业成绩无补考;没有受任何处分。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序评选,不能同时申请励志奖学金和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
(1)积极主动、创造性组织健康向上的学生活动;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团队中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2)在校内担任任何级别的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
(3)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5%,且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班集体成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
2.具有一支素质良好、团结协作、积极肯干、勤奋进取、认真负责的班干部队伍。
3.具有健康向上的优良班风。要有班级班风建设方案和计划,在班级同学中认可度高,并能按照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有主题班会等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计划或方案,并能够严格执行,教育效果良好。
4.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能自觉参加校园环境建设,搞好宿舍、教室及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开展班集体活动。
5.具有勤奋严谨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各班中领先。
6.参评学年班级学生无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学生、集体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对应填写《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昆铁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3)、《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附件4)和《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5)(以下统一简称《申请审批表》)。
(二)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者,均须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推荐意见。
(三)《申请审批表》经系部审核确定,连同汇总表统一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登记备案。
(四)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批后,报学校审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五)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审批流程图示: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参评学年考试考查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个人不得参加申报。
(二)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用必修课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序。
(三)各项评选工作原则上按学年进行。
(四)对已经取得相应荣誉的个人或集体,在参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获荣誉并追回奖金,同时按照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在校期间不得参加任何奖项的申报。
(五)优秀学生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材料列入学院档案。
第九条 除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之外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比表彰,由学生处或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学校研究决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昆铁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doc
4.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doc
5.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doc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